線上積分/課程申請

1. 請於繼續教育課程開辦前一至六個月內提出申請,未依規定期限申請恕不受理。

2. 活動日期僅限填寫單一場次課程(同一個活動名稱及地點),如舉辦多場次(不同的活動名稱、日期時間及地點)請每場分開申請。

3. 申請積分請先【註冊帳號】才可進行申請。【僅限醫療院所或積分申請單位申請】

4. 完成線上積分申請後,系統將E-mail送出每案一個識別碼,請主辦單位以此識別碼查詢進度。查詢時請依照註冊帳號密碼登入,進入【進度查詢】頁面查看。審查通過後,請依序下載「積分簽名單」。學會不另行通知。

5. 若呈現「需補件」者請依說明重新上傳與編輯文件,以免延遲貴單位學分申請進度。

6. 如審核通過後需更改或取消課程,請於原訂舉辦日期一週前與學會聯繫。

7. 為節省人工登錄的不便,鼓勵以刷卡代替簽名,未帶證件者才填寫簽名單。

8. 未經本學會函覆認定前,請勿自行公告「台灣腎臟醫學會認定繼續教育積分若干分」,或刊登類似之廣告。

9. 學會完成審查將會Email回覆活動聯絡人審查結果,若需繳交積分申請費請依期限內完成劃撥繳費。已繳費者活動取消舉辦,恕無法退費。

10. 學分登錄:活動結束30天內,主辦單位應自行匯入簽名單,逾期則無法匯入。步驟如下:

(A)登入帳號

(B)進入【進度查詢】頁面,尋找舉辦之活動

(C)點選「名單匯入」,進入【積分名單維護】頁面

(D)點選「上傳簽名單.pdf」,以及「上傳出席清單.csv」上傳名單資料

備註:簽名清單請依本會提供之範本進行填寫,並用csv檔案格式上傳。簽名表正本須加蓋主辦單位印章後掃描,並用pdf檔案格式上傳。(PDF檔案須小於5MB)

11. 主辦單位完成登錄後,應將簽名單正本加蓋主辦單位印章後上傳學會,學會於收到簽名單正本學分才會認列。

12. 凡繼續教育發現有代簽者,除教育積分一概不予認定外,並以書面通知警示當事人。

13. 如須由本學會主辦或協辦,則需於二個月前以正式公文提出申請,以便確定節目內容及通知會員。

14. 主辦單位申請繼續教育積分認定後未能如期舉行,經本會查證屬實,具蓄意欺騙取得教育積分之申請單位,該場積分本會不予認定,且一年內不得提出申請。

15. 若貴單位於舊網站的積分申請,請來電洽詢進度,已完成活動的積分簽到單及名單CSV檔,請直接Email至學會。

醫師積分申請作業辦法

1.申請單位:醫學會、醫療院所、基金會、協會公會、衛生機構、與腎臟醫療相關之藥廠或醫療儀器廠商。

2. 課程內容:講題需與腎臟醫學相關之題目。

3. 申請作業:一律線上申請 (詳細流程請務必詳閱線上積分/課程申請辦法)

(A)申辦單位於課程開辦前1個月內提出申請,至學會網站【線上積分申請】填寫申請資料。

(B)上傳資料:

*完整課程表(包括活動主題、時間、地點、講題、講師名及現職等)

*演講者簡歷以及演講摘要

(C)積分認定:申請單位線上申請後,請至學會網站查詢申請進度

(D)審核通過之活動,每場次活動須繳交手續費用2000元。申請單位若為腎臟醫療相關之藥廠或醫療儀器廠商需另行支付積分費

(E)審核通過並繳納完成費用,課程將公告於學會網站,讓有意參加之醫護人員自由參加。若需事前報名請於積分申請之同時註明。

(F)台灣腎臟醫學會保有不核給積分之權益。

3. 未經本學會函覆認定前,請勿自行公告「台灣腎臟醫學會認定繼續教育積分若干分」,或刊登類似之廣告。

4. 未經本會同意,請勿將本會列入合辦或協辦單位。若需與本會合辦活動,請來電學會。

5. 若有不實簽到、簽退行為、或與積分申請作業不合者,經檢舉屬實則取消該場次積分認定,學會亦將不定期查核現場報到情形。

6. 以上內容,台灣腎臟醫學會保有修改之權利。

透析護理人員繼續教育積分申請作業辦法

1. 主辦單位:腎臟醫學會認定之腎臟專科醫師訓練醫院。

2. 課程時間:整體課程時間須超過150分鐘以上(不含休息時間),且講題需三個(含)以上。

3. 課程內容:講題需與腎臟醫學相關之題目至少二個(含)以上。

4. 講師資格:

(A)課程安排至少需有2位具部定講師資格

(B)腎臟科系講師:須為腎臟專科指導醫師

(C)護理講師:需為本會認定之透析護理指導人員

(D)其他非腎臟科系講師:需經學會認定

5. 未經本學會函覆認定前,請勿自行公告「台灣腎臟醫學會認定繼續教育積分若干分」,或刊登類似之廣告。

6. 申請作業:一律線上申請,詳細流程請參閱線上積分/課程申請流程

(A)申辦單位於開課前2個月在學會網站【線上積分申請】填寫申請資料。

(B)上傳資料:

*完整課程表(包括活動主題、時間、地點、講題、講師名及現職等)

*非腎臟專科醫師之講師,請檢附個人學經歷資料

(C)積分認定:申請單位線上申請後,請至學會網站查詢申請進度

(D)審核通過之活動,每場次活動須繳交手續費用2000元。

(E)審核通過並繳納完成費用,課程將公告於學會網站,讓有意參加之醫護人員自由參加。若需事前報名請於積分申請之同時註明。

(F)台灣腎臟醫學會保有不核給積分之權益。

7. 未經本學會函覆認定前,請勿自行公告「台灣腎臟醫學會認定繼續教育積分若干分」,或刊登類似之廣告。

8. 未經本會同意,請勿將本會列入合辦或協辦單位。若需與本會合辦活動,請來電學會。

9. 若有不實簽到、簽退行為、或與積分申請作業不合者,經檢舉屬實則取消該場次積分認定,學會亦將不定期查核現場報到情形。

10. 以上內容,台灣腎臟醫學會保有修改之權利。

慢性腎臟疾病繼續教育課程申請作業辦法

1. 主辦單位:腎臟醫學會認定之腎臟專科醫師訓練醫院。

2. 課程時間:整體課程時間須超過200分鐘以上(不含休息時間),且講題需三個(含)以上。

3. 課程內容:講題需與慢性腎臟病相關之題目至少二個(含)以上。

4. 講師資格:

(A)課程安排至少需有1位具部定講師資格

(B)腎臟科系講師:須為腎臟專科醫師

(C)護理講師:具腎臟病衛教資歷3年以上

(D)其他非腎臟科系講師:需經學會認定

5. 申請作業:一律線上申請,詳細流程請參閱線上積分/課程申請流程

(A)申辦單位於開課前2個月在學會網站【線上積分申請】填寫申請資料。

(B)上傳資料:

*完整課程表(包括活動主題、時間、地點、講題、講師名及現職等)

*非腎臟專科醫師之講師,請檢附個人學經歷資料

(C)積分認定:申請單位線上申請後,請至學會網站查詢申請進度

(D)審核通過之活動,每場次活動須繳交手續費用2000元。

(E)審核通過並繳納完成費用,課程將公告於學會網站,讓有意參加之醫護人員自由參加。若需事前報名請於積分申請之同時註明。

(F)台灣腎臟醫學會保有不核給積分之權益。

6. 未經本學會函覆認定前,請勿自行公告「台灣腎臟醫學會認定繼續教育積分若干分」,或刊登類似之廣告。

7. 未經本會同意,請勿將本會列入合辦或協辦單位。若需與本會合辦活動,請來電學會。

8. 若有不實簽到、簽退行為、或與積分申請作業不合者,經檢舉屬實則取消該場次積分認定,學會亦將不定期查核現場報到情形。

9. 以上內容,台灣腎臟醫學會保有修改之權利。